内江力聘网
【39名】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招聘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8:00止)
日期:2026-05-26 10:16 浏览:40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招聘公告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助学助员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招用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支撑材料)。共计招聘39名,服务期限为1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报考者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如下:

备注: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考生报考岗位进行调配。考生选择报考,视为同意服从学校工作调配。

 

三、工资待遇

 

工资按照3300元/月标准执行(学校缴纳“五险”单位承担部分,个人承担部分从月工资中代扣)。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lcysrss@126.com,邮件及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并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8:00止。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所需资料

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WORD版本);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若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预计取得证书时间的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补充发送至报名邮箱)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本)。

(三)报名须知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岗位相关要求,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1个岗位,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学校人事处通过邮箱回复资格初审是否合格(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

2026年6月9日(星期二)9:00—12:00,14:30-18:00

(二)审查地点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406室(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  

(三)审查资料(按顺序排列)

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1份(请自行打印签字并按要求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的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预计取得证书时间的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核

 

(一)开考比例。本批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岗位名额可调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取得开考资格。

(二)考核。考核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核结束后考生成绩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予以公布。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校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额,依次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依次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期满后自动终止。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属于回避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据实提出。

本公告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908813、5925101(川南幼专人事处邱老师、张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5908811(川南幼专纪委监委办公室)。

 

来源:四川人才招聘信息

附件: